党员发展对象公示
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王晨宇、王丽娥、代晶晶、李锡燕、栗莎、张琦胜、张春、马成旭、刘晓丽、汤文静等
10位同志经所在党支部讨论并经公示通过成为党员发展对象,经
2015年5月11日党委会议审议,同意党支部意见,将以上
10名同事确立为党员发展对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精神,现将发展对象予以公示,自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6日止,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15年5月16日前向医院党委反映。联系电话:8635208,188093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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