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孕产妇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规范孕产妇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7 号)要求,由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牵头,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国卫办医函〔2020〕1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109 号)及最新研究进展,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请各助产机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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