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职工参保方式变更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医院为提高临时聘用职工及人事代理职工的福利待遇,现决定如下:
一、医院为临时聘用人员购买兰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参保方式为一年度一次,当年购买,次年享受。参保人员以人事部门通知的截止2014年11月30日之前在岗的职工,具体由医保部经办。
二、医院为人事代理职工购买甘肃省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人事代理人员将按照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等待遇执行。将原来缴纳的市级养老保险和市医保转为省级养老保险和省医保。参保人员以人事部门通知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职工,具体由医职部经办。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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