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在哪里参加医疗保险
【案例描述】
老王是某市铁路分局劳资部门负责人,听说该市即将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而该分局的全体职工也要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一天,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同志还专程上门下达了缴费通知书。老王对此很不理解,认为该市铁路局隶属于广州铁路局,既然是同一系统,当然执行同一医改政策,所以应该参加广州铁路局的医疗保险,而不应该在该市参保,不然,广州铁路局就无法管理了。那么,老王的理解到底对不对呢?
【案例评析】
(1)老王的理解是错误的。其错误在于没有理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属地管理原则。为什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实行属地管理呢?属地管理的实质是社会化管理,这是社会保险的一般原则,而不单纯是医疗保险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就是要改变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自管为社会管理,具体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和政策在一定社会群体范围内实行统一;二是基金的筹资和支付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经办。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既明确了政府和单位对职工保障所承担的各自责任,减轻单位社会事务负担,也有利于互助共济,•更有利于保证基金及时足额给付。
总结过去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教训,一方面没有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共济能力削弱。一些愿意搞行业统筹的单位,不参加地方保险,主要原因不是不赞同属地管理,而是其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普遍高于地方,参加地方社会统筹,必然要增加支出,相应的还会降低其待遇水平。这就需要一方面转变这些单位的思想认识,社会保险的共济性是维持社会保险正常运转的内在要求,今天效益好做些贡献,但市场竞争是无情的,一旦效益不好的时候,就需要这种社会共济,所以这种共济性,既是现实的互助,也是历史的互助。另一方面,各地也要充分考虑这些单位的特点和我国不同单位间消费水平的差异,制定一个适宜的共济水平和解决落实属地管理的具体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一开始就要实行属地管理,不搞行业统筹,既吸取了行业统筹的教训,也提出了具体落实属地管理的措施,因此,属地管理作为一项原则,任何单位都必须坚持,不能例外。同时,《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部分规定:对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允许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这部分企业及其职工一律对应参加各自所在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过于分散,存在着管理的难度,也不利于有效利用这类行业的医疗卫生资源和方便职工及时就医。至于如何以相对集中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于铁路系统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笑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0号)又规定:"铁路系统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执行所参保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老王所在市铁路分局虽然隶属于广州铁路局,但职工工作生活主要地还是在该市,本着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也应该在该市参保,所以该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做法并没有错。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都允许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相关部门的职工要认真地执行当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