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
1 、省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单位开出的 “ 省社保中心统一印发的介绍信 ” 、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2000 元。
2 、市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并刷卡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2000 元。
3 、城关区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城关区政务大厅开出 “ 专用介绍信 ” 、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2000 元。
4 、离休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证、单位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100 元。
5 、城镇居民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局开出专用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2000 元。
6 、办理入院手续后,证、卡由医保科统一保管,待出院结账后退还。当医保病人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押金时,请补交押金,出院结帐时多退少补。
7 、医保自费包括四部分:①起付标准 700 元②部分支付(乙类 20% )③个人自负比例④自费费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外项目)。
8 、凡下列情形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吸毒、美容、生育、工伤、职业病等。
9 、工伤、生育保险患者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市医保局开出住院申报单(区医保局开出专用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科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生育押金 1000 元,市医保工伤患者交全额押金,出院后到医保局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