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部分异地安置人员可在我院直接结算
一、 异地就医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兰州地区定居,户籍迁入兰州地区并根据当地规定在当地社保局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的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兰州地区连续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
3.长期驻兰州工作人员:是指参保单位派驻兰州地区工作且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我院异地安置人员结算情况
1.白银市、嘉峪关市:患者治疗终结后,将住院发票、住院信息和费用清单发至本市社保局,由该社保局完成结算,并将结算信息反馈至我院医保处,由我处人员为患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2.武威市、陇南市、临夏市、甘南地区:患者治疗终结后,可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手续。
3.其他地区:在本市社保局办理相关备案异地就医结算手续,患者治疗终结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带回至本市社保局进行医保报销。
首例武威市异地结算安置人员结算场景
首例白银市异地结算安置人员结算场景
三、 意义与目的
解决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垫付资金多、报销周期长、异地就医行为缺乏监管的问题,同时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借助省级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全力推进我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扩大我院病源,增加我院影响力,扩大我院知名度,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耗费时间长,报销手续繁琐的问题,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即时结算的可能性,从而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医保部 20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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