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作者:

    医疗设备部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医疗设备科和医疗设备维修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一、负责医疗设备、器械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
   三、负责对所购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四、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五、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六、负责全院医用材料的供应。
   七、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九、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十、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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