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作者:
                     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甘医保发 (2019)9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9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 (2019)5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 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 (2019)18号)和甘肃省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药采购与医保联动工作实施意见))(甘医改办发(2017) 9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稳妥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用药安全为基础,通过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让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惠及更多群众;通过药品采购与医保支付联动,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推进医疗、医保和医药联动改革。
二、实施范围和采购周期
    (一)实施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采购主体。鼓励驻甘部队医院、武警医院和社会办医药机构自愿参与。
    (二)采购周期。以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为依 据确定采购周期,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中选企业为 3 家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若提前完成当年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应继续执行中选价格,直至采购周期届满。统筹区医保部门应与辖区内医疗机构 、 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协议,采购周期内每年一签。
三、采购品种和采购方式
    (一)采购品种和采购量。采购品种为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以下简称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根据中选企业数量按2018年甘肃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量的 50%一70%约定,分解到各统筹区和医疗机构 。约定采购量之外的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求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同一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 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忡评价的品 种。
    (二)采购方式。将中选药品统一挂网,统一调价,带量
采购 。 已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中选药品调价后医 疗机构直接采购;未挂网的中选药品以联盟地区中选价格供应甘肃市场;同品规非中选药品应通过主动降价或经价格联动、价格谈判向中选药品价格趋同,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规定予以挂网。
四、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落实中选药品的采购与临床使用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联盟地区(甘肃)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严格执行中选价格,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之外,各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非中选药品,其价格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原则上采够数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采购量。
    中选品种在我省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若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差异较大,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渐进调整支付标准,通过配套政策措施2-3年内调整到位;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二)强化质量监管,保证药品供给。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药品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应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以确保全省尤其是边远地区中选药品的供应,并按照合同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产能报告制度。中选企业须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联盟地区(甘肃)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需求。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的质量监管,加强库存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不定期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增强企业、医疗机构自律合规经营意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的中选企业应承担药品替换产生的额外费用,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行为。对出现的质量和供应等失信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患者使用中选药品时,因中选药品生产质量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依照法律法规确定赔偿责任。加强部门统筹联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非法倒药、垄断价格等违法行为,保证中标药品在我省市场有序流通。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舆情风险监测。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好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医保支付标准等政策的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药品替代的顾虑。认真研判我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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