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作者:党委办公室 本站原创

    6月12日,兰州市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了2010-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兰发[2012]15号文件),我院被命名为兰州市市级文明单位。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成为兰州市城关区区级文明单位之后再接再厉,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同医院创先争优活动、卫生部医疗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于2011年11月顺利通过了市级文明单位评审。今后,我们将振奋精神,团结一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使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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