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中附院党发〔2013〕4号
关于印发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届
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职代会选举办法。请各有关部门按照所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构成、代表条件,组织好民主选举。现将代表选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好选举工作。
一、代表的条件:
1、依法享有公民权的在职职工,应是中国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关心医院的发展和建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医院,对工作认真负责;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并具有代表性。
4、组织观念强,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5、年龄要求:新增补的代表一般能任满一届(3-5年)。
二、代表的结构及名额分配:
1、代表的人数按全院在职职工总数的15%产生,总计代表名额为105人。各支部具体名额数及构成附后(附件一)。
2、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兼顾不同的层面,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人员代表一般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15%;其他人员占15%。同时应使女职工代表、35岁以下的青年代表、人事代理、合同制职工和非党员代表占有一定比例,一般职工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50%。
3、另设列席代表、特邀代表若干名。
三、代表选举的原则和程序:
l、代表的选举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选举。党支部书记为选举单位的责任人。
2、代表应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由所在党支部根据确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职工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筹备工作委员会集中各党支部的意见后,提出复议名单,然后,由所在支部全体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本支部正式代表。
3、选举时,可以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10%~20%),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当选人按得票多少计算。
4、选举时,出席会议的职工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当选代表的得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50%。
5、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6、在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末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差额选举的原则另行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由大会征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7、院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等均作为候选人建议名单,分配到相关支部进行选举。
8、特邀和列席职代会的代表,由筹备工作委员会提名,经医院党委同意后邀请。
9、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5年,到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10、代表按所属支部分别组成若干个代表团。各代表团选出团长1人、副团长1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所在单位所属代表团的活动。
11、未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各部门的中层干部,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四、时间要求:
各支部的选举工作在2013年1月18日前结束,代表选出后须填写代表登记表(附件三)和代表汇总表(附件二),并于2013年1月21日前报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组,以便按规定程序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附件1: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届四次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届四次职代会代表汇总表
附件3: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届四次职代会代表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职代会 选举办法通知
抄报: 甘肃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