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述:积极探索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改革的新路子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作者:

近年来,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甘肃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探索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方面

(一)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确保每个乡镇保留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院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将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和经费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管理、业务、药品和财务“四统一”的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大力开展“院长公开竞聘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医护人员准入制、职工全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等改革,为明确乡村目标任务,规范管理,重点突出乡镇卫生院的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二)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2001年8月,省卫生厅在原省卫生防疫站、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省职业病防治所、省结核病防治所、省劳动放射防护所的基础上,根据检验检测和执法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组建成立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此后全省市、县两级全部完成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建立了专业的卫生执法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应急处置体系也逐步建立。2005年10月,省政府批转下发《关于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11个市级、53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过渡为公务员管理,全省所有卫生监督机构列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一支全方面、多层次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基本形成。

(三)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2001年以来,省卫生厅在部分直属单位进行了聘用制、分配制度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目前,有10个厅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许多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改革过程中,甘肃省肿瘤医院还试行了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并聘任的试点工作。副院长竞聘人选通过公开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院长提名、党委研究、上级批复、院长聘任,走上了领导岗位。由于制度的透明化和决策的民主化,再加之聘期规定为三年,新上任的干部有了使命感和危机感,工作十分卖力。群众反映通过公开竞聘上岗的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的意识大大增强了,同时也为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区域卫生规划全面实施。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甘肃省在制定《甘肃省区域卫生规划》和《甘肃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时,将14个市州划分为5个区域类型,分别确定了不同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同时,根据甘肃地形狭长等特点,确立了建设以“省会兰州为中心,以河西的酒泉、张掖和河东的天水、平凉为两翼”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发展思路,着力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各方力量,实施了一系列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甘肃省“一体两翼”的区域卫生大格局已初步形成,卫生资源配置正在围绕“一体两翼”的格局逐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正在逐步提升。特别是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确定了发展重点,避免了卫生建设全面铺摊子,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了全省卫生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可以在半径300公里的区域内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五)卫生投入补偿机制有了新突破。甘肃省确定了以政府为主的卫生财政投入原则,提出了“政府对卫生投入不得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的具体要求,有效改变了政府对卫生投入逐年下降的趋势。全省卫生事业费(含中医)由2000年的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1亿元,增长了4倍。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提出,省财政每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投入85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和培训。按照“以县为主、分级负担”的原则,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并将业务收入纳入预算外管理,90%返还给乡镇卫生院用于发展。对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定额报酬。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辖区常住居民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中央、省级财政分别按照4元、2元,市、区级财政按不低于1元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补助。中医专项工作经费由2005年的每年300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700万元。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中医药的起付线降低20%,报销比例提高了10%。

(六)加强部门合作,构建大卫生格局。针对甘肃省甘南藏区妇幼卫生工作中乡村两级防保网络不健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等主要指标落后的问题,省卫生厅以实施“降消”项目为契机,积极探索与人口计生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了加强甘南藏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列为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计划免疫工作中的预防接种率纳入人口工作一票否决制范围。积极与人事编制部门协调联系,解决了长期困扰医疗卫生系统的职称评审限额和编制等问题,为许多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联系,将全省麻风病休养员纳入低保给养范围,并在抗震救灾卫生救援中给予医疗卫生单位物资供应保障。此外,积极加强与建设、公安、农牧、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协调联系,在抗震救灾、职称评审、艾滋病防治、人畜共患病防治、中医药等卫生业务工作方面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形成共同推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医疗服务体系方面

(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根据《甘肃省区域卫生规划》,我省确立了以农村为重点,以项目为依托,按照“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发展目标,逐步建立健全“每县有医院妇幼站、每乡镇有卫生院、每村有卫生室”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络。积极利用政府投资、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建成了一批定位科学、功能完善、经济实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由1978年的3534个优化调整为2007年的2472个,固定资产达到73亿元。业务用房由1978年时的土木、砖木结构为主发展到以砖混、框架结构为主,面积由1978年的210万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的626万平方米,增加了3倍多。全省医院病床数由1978年的3.36万张增加到2007年7.04万张,全省人均床位由1.7张/千人增长到2007年的2.69张/千人。为进一步强化中医机构建设,发展中医药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特殊优势,将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区级中医医院升格为市级中医医院,加大投入,有效健全了中医药服务网络。

(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了新突破。在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方面,从2005年开始,我省连续4年派出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5060名,对49所县级医疗机构和45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帮扶和人才培养。今年,我省实施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招录医学大学毕业生项目,公开招录160名执业医师和400名医学类大学毕业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协调解决了招聘执业医师的事业编制问题,通过输送人才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此外,在省财政的支持下,累计招收10369名农村卫生人员接受中专学历教育,874余名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接受大专学历教育。在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全省开展了5轮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工作,并选送优秀卫生人才到美国、法国研修深造。在强化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开展了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在各级中医医院开展了院内师承教育工作。建立了“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制度,先后评选并命名表彰两批共56名“甘肃省名中医”,名中医全部带徒授业。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横向通力协作、纵向密切联系、上下协调统一,多层次、多方面的卫生人才培养新格局。

(三)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2002年以来,我省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采取专家辅导、现场检查、专题讲座等方式连续6年对全省各级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督导。2005年卫生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后,我省重点把加强医院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技术规程、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过快作为督查核心,通过抓重点地区、重点机构和重点服务领域的工作,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实行院务公开,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公开收费和医疗服务信息,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省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5年制定了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的等级评审标准,启动了第二轮医院等级评审,促进各级各类医院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方面

(一)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完善。2001年以来,依托国家项目和有关政策要求,我省整合公共卫生资源,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了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应急机构。2006年,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正式建成并开始独立运行,13个市州急救中心相继建立。同时建立了全省卫生信息网络疾病报告系统,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了全省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全省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历史性跨越。

(二)预防保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大力开展儿童“四苗”预防接种并逐步扩大免疫规划,使预防接种工作方式由局部的、突击式的接种,转变为覆盖全省、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常规接种。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由1978年的2306.16/10万,下降至2007年的487.63/10万。妇幼卫生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原则,通过 “降消”项目着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与2000年相比,2007年农村地区的住院分娩率由47.63%提高到67.7%,孕产妇死亡率由121.42/10万下降到76.3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7.51‰下降到22.97‰。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巡讲、举办农村健康生活书画展、农民健康知识电视大赛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人民群众防病意识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接近71岁。

(三)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2003年我省取得防治“非典”的重大胜利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卫生应急工作。2006年建成甘肃省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应急指挥体系。针对全省鼠疫疫源地面积较大的实际,通过建立鼠疫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使全省鼠疫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今年,我省经受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手足口病疫情、5•12特大地震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峻考验,应急医疗卫生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较好赞誉。尤其在三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中,全省卫生系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全力以赴开展了患儿筛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发现并报告病例,探索总结了一整套治疗方案,为降低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受到中央领导和卫生部的充分肯定。

四、医疗保障体系方面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全国提前一年覆盖全部农村人口。自2003年全省新农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甘肃省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逐步建立了以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缴费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在新农合基金管理上实行封闭运行机制,以专业审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有效衔接的经办体系。通过住院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住院统筹相结合、大额医疗救助等补偿模式,探索建立了符合当前医疗消费水平的统筹补偿办法和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的补偿机制。2007年,我省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了全省覆盖,成为西北地区第一个实现新农合全省覆盖的省份,为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经验。

(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覆盖非职工人群。2006年,甘肃省率先建立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省政府出台《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在全国较早启动了城镇非职工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8年,省委、省政府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扩面征缴,提高经办能力等措施,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240.33万人,占应参保317.87万人的75.6%。此外,对城市和农村特困人群,民政部门还提高了大病医疗救助金标准,劳动保障部门近日还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障救助体系的覆盖范围。

(三)床位补贴翻番、济困病床制度覆盖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为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确保其公益性质,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省财政对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费由原来的7100元增加到15200元,并率先在省属公立医院设置济困病床,要求济困病床的设置比例不少于总床位数的10%;同时,要求市、县两级将医疗机构床位费翻番、设置济困病床的政策在全省全面推开,努力改变公立医疗机构经费困难、公益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2007年,省财政下达10689万元,专门用于公立医院床位补贴翻番、建立济困病床制度,年内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济困病床。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特困人群,在设置济困病床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时享受“两免一减”的优惠政策,即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按比例、分档次减免住院费的15%至30%,最高可减免2万元。

五、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

(一)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2004年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的状况,在全省积极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积极培育发展区域药品供应网络。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到346家,药品零售企业发展到7055家,建成了覆盖全省86个县区、1421个乡镇和16821个行政村的药品供应配送网络,覆盖率达96%以上,彻底改变了城乡居民用药难的状况。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不断探索创新,从最初在农村聘用信息员到现在在乡镇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和专职协管员,在村组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指导站和信息员,使全省86个县区、1421个乡镇和16902个村建立了监督网络,其中,行政村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两网”的建立,使农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二)全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甘肃省积极改革医疗收费价格体系,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组建了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专家库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制。2004年,通过组织听证,修改制定了《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和《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了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项目和内容,理顺了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优化了医药费用结构,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行为,遏制了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此外,通过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推行“价格公示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维护了患者的利益。

(三)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甘肃省先后5次组织全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品目达到6大类755个品种,1563个规格,占国家医保用药目录的87.34%,中标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39.33%,最高降价幅度达到94%。2006年、2007年先后两次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由省会兰州地区11家医疗机构组成联合体,每次由一个医疗机构承担联合体主委,组织招标采购。全省两次公开集中招标7大类951个品种医用耗材。通过招标,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下降30%。药品和耗材招标后,要求省内各市州医疗机构跟标,在省上中标厂家和品目中选择产品。

(四)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管理。按照《甘肃省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国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注重科学合理规划甲、乙类设备配置,控制因购置大型设备而导致的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省卫生厅编制了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核发配置许可证,并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在《甘肃日报》和甘肃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公告,为接受社会监督起到了明显的控制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甘肃省将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省情,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各级医院设立健康咨询门诊,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和健康教育工作,降低疾病罹患率和发病率;二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的分级分工和院务公开制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突出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科学界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三是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床位补贴标准和中医药服务在城镇居民医保中的报销比例;四是全面加强乡村卫生建设。拟在乡镇政府设立卫生管理专干,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专干。将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分别升格为正科级、副科级建制。为村卫生室招考一名医生、一名护士,解决工资待遇,缴纳“三金”,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网络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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