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作者:
经医院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
2016年
4月2日
(星期六)
至4月4日
(星期一,清明节)全院放假(急诊和值班人员除外)。4月5日(星期二)早上
7:30
行政交班。
二、门诊安排:放假期间上午门诊照常应诊,下午停诊休息。
三、请各科室安排好值班并确保水、电、暖及网络安全。各科室务必于
3月29日(星期二)之前将值班安排报医务部。
四、科主任放假期间外出,须上报院长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外出职工请注意出行安全。
欧宝app下载
2016年
3月23日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