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药品目录和疾病编码对照的切换
药品目录标准库、疾病编码标准库是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库,规范和完善药品目录、疾病编码关系着医保智能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为确保今年7月底兰州医保上线运行医保智能审核平台,实现药品目录标准库、疾病编码标准库的顺利切换,接兰医保[2016]67号文,现将对照和切换的内容时间安排如下:
一、目录对应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统一执行2010版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目录编码采用国家人社部颁布的标准重新编码;统一执行卫生部ICD-10疾病库,疾病编码采用卫生部颁布的标准重新编码。
二、实施计划
(一)药品目录对照和切换
1.第一阶段:目录下载(2016年7月8日前)
2.第二阶段:目录对照(2016年7月8日至7月15日)
3.第三阶段:目录上传(2016年7月15日至7月30日)
4.第四阶段:目录切换(2016年8月1日零时起)
(二)疾病编码对照和切换
1.第一阶段:标准对照(2016年7月7日至7月20日)
2.第二阶段:疾病编码库完善(2016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3.第三阶段:导入切换(2016年8月1日零时起)
医保办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