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基础
09.01.1(1级选择项) 重点病历数据(病案首页、住院医嘱、检查报告、检验报告、门诊处方)可分别存储一个就诊周期(门诊存储当天,住院存储一次住院):
09.01.2(2级选择项) 重点病历数据(病案首页、住院医嘱、检查报告、检验报告、门诊处方)可集中统一存储一个就诊周期(门诊存储当天,住院存储一次住院):
09.01.3(3级选择项) 汇总:
(2) 可访问历史就诊记录:
09.01.4(4级选择项) 汇总:
(2) 病历保存时间符合病历管理规范的存储要求:
09.01.5(5级基础项) 汇总:
(2) 病历数据具有智能化的调用与传输机制:
(3) 对于预约或已住院患者的全部医疗记录能够提前提供调取和快速访问功能:
09.01.6(6级基础项) 汇总:
(2) 病历的存储控制具有智能化分配存储空间、监控存储与备份操作,具有动态智能高效调度机制:
09.02.1(1级选择项) 各个系统有独立的身份认证:
09.02.2(2级选择项) 临床应用的电子病历系统(住院医师站、门诊医师站、护士站)有统一的登录与身份认证:
09.02.3(3级选择项) 重点电子病历相关系统(门诊、病房、检查与检验系统)有统一的登录与身份认证:
09.02.4(4级选择项) 医疗相关的所有系统能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
09.02.5(5级基础项) 重点电子病历相关记录(门诊、病房、检查、检验科室产生的医疗记录)的最终医疗档案至少有一类可实现可靠电子签名功能:
09.02.6(6级基础项) 汇总:
(2) 重点电子病历相关记录(门诊、病房、检查、检验科产生的医疗记录)的最终医疗档案至少有一类可实现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可信时间戳:
09.02.7(7级基础项) 汇总:
09.03.1(1级选择项) 对重点电子病历数据(病案首页、住院医嘱、病程记录、门诊处方)具有简单(按科室或按等级)的分级访问控制,但无法指定具体访问者和访问时间:
09.03.2(2级选择项) 对重点电子病历数据(病案首页、住院医嘱、病程记录、门诊处方)具有简单的分级访问控制,可指定访问的起止时间:
09.03.3(3级选择项) 对重点电子病历数据具有访问审计记录:
09.03.4(4级选择项) 汇总:
(2) 能够根据医师的职称等因素分别授予不同的医疗处理能力权限,如对毒麻药品使用、对不同等级抗菌要求使用权限,对特殊检查申请的权限等:
09.03.5(5级基础项) 除重点电子病历数据的授权机制外,其他病历数据的访问也可提供简单的分级访问控制:
09.03.6(6级选择项) 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
09.03.7(7级基础项) 可接受院外经授权医师对病历记录的访问:
09.04.1(1级选择项) 重点系统有独立的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1级以上:
09.04.2(2级选择项) 重点系统有独立的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2级以上:
09.04.3(3级选择项) 全部系统有独立的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2级以上:
09.04.4(4级选择项) 重点系统有独立的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3级以上:
09.04.5(5级基础项) 全部系统有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3级以上:
09.04.6(6级基础项) 重点系统有独立的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4级以上:
09.04.7(7级基础项) 全部系统有灾难恢复体系,业务连续性要求为GB/T20988规定的4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