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尼埃病(美尼尔氏综合征)诊疗方案
一、疾病名称
1.中医病名:耳眩晕
2.西医病名:梅尼埃病
二、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1.6-9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医耳鼻咽喉科学》第二版(王士贞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年)。
诊断依据:
(1)突然发作的旋转性眩晕,自觉天旋地转,站立不稳,体位变动或睁眼时眩晕加重,伴恶心、呕吐、出冷汗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意识清醒。发作2次或2次以上,每次发作持续20分钟至数小时。
(2)波动性耳鸣、耳胀满感、耳聋。发病时明显,间歇期减轻或消失,反复多次发病后可转变为持续性。
(3)应与暴聋、颈椎病等相鉴别。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全国高等医药院校五年制教材《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七版(田勇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2006年制定的《梅尼埃病的诊断依据和疗效评估》。
(1)发作性眩晕2次或2次以上,每次发作持续20分钟至数小时。常伴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和平衡障碍。无意识丧失。
(2)波动性听力损失,早期多为低频听力损失,随着病情进展听力损失逐渐加重,至少1次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可出现听力重振现象。
(3)伴有耳鸣和(或)耳胀满感。
(4)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晕,如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迷路炎、前庭神经原炎、药物中毒性眩晕、突发性聋、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和颅内占位性病变等。
3.可疑诊断(梅尼埃病)待诊
(1)仅有1次眩晕发作,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伴耳鸣和耳胀满感。
(2)发作性眩晕2次或2次以上,每次发作持续20分钟至数小时。听力正常,不伴耳鸣和耳胀满感。
(3)波动性低频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可出现重振现象。无明显眩晕发作。
符合以上任何一条为可疑诊断。对可疑诊断者根据条件进一步行甘油试验、耳蜗电图、耳声发射及前庭功能检查。
4.临床分期
(1)早期:间歇期听力正常或有轻度低频听力损失。
(2)中期:间歇期低频、高频均有听力损失。
(3)晚期:全频听力损失达中重度以上,无听力波动。
(二)证候诊断:风邪外袭证,痰浊中阻证,肝阳上扰证,寒水上泛证,髓海不足证,上气不足证。
三、治疗方案
(一)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
(二)静脉滴注中药注射液
(三)针灸治疗
1.针刺:以督脉及足少阳经穴为主。
2.拔罐
3.耳针
4.头针
5.艾灸
6.穴位注射
7.刮痧
(四)护理
1.发作期让病人卧床休息,避免跌倒。
2.注意情志护理,避免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
3.慎起居,预防外感。
4.低盐低脂饮食,忌烟酒、咖啡、浓茶。
5.居室保持安静,光线宜暗,空气流通。
四、疗效评价
(一)评价标准
参照2006年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制定的《梅尼埃病的诊断依据和疗效评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1.6-94)。
1.眩晕评定:采用治疗后18-24个月之间眩晕发作次数与治疗前6个月眩晕发作次数相比较,按分值计:
眩晕程度分为5级,即:
A级:0分(完全控制,不可理解为治愈)
B级:1-40分(基本控制)
C级:41-80分(部分控制)
D级:81-120分(未控制)
E级:>120分(加重)
2.听力评价:以治疗前6个月内最差一次的0.25KHz、1KHz、2KHz、3KHz听阈平均值减去治疗后18-24个月最差一次相应频率听阈平均值进行评定。听力改善分为4级,即:
A级:改善>30dB或各频率听阈<20dB;
B级:改善15-30dB;
C级:改善0-14dB;
D级:改善<0dB(恶化)。
3.活动能力评价:采用治疗后18-24个月之间活动受限日和治疗前6个月活动受限日进行比较,按:
活动能力分为5级,即:
A级:0分(完全改善);
B级:1-40分(基本改善);
C级:41-80分(部分改善);
D级:81-120分(未控制);
E级:>120分(加重)。
附:活动受限日是指当日活动评分为3、4分的天数。
活动评分:①0分:任何活动不受影响;②1分:活动轻度受影响;③2分:活动中度受影响,但无活动受限;④3分:活动受限,无法工作,必须在家休息;⑤4分:活动严重受限,整日卧床或绝大多数活动不能。
五、难点分析
1.眩晕的鉴别:需要与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相鉴别。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发病与体位变换有密切关系,进行平卧转头试验、Dix-hallpike变位试验可以进行鉴别。
2.与中枢性眩晕相鉴别:中枢性眩晕多因颅内病变如脑卒中、颅内占位性病变等引起,高龄患者尤其需要排除,因此入院后应及时检查头颅CT或MRI以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