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驻甘卫纪发〔2018〕7号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问题
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风清气正。现就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问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从心底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负责,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把责任和压力进一步传导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营造崇廉尚俭的工作氛围和节日气氛。
二、严明各项纪律
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对照进行“体检”,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接待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靡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平台做好宣传工作,通过通报违纪案例、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三、严肃执纪问责
中秋国庆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分管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干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既要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等易发多发的“四风”老问题;更要关注躲进“青纱帐”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玩起“障眼法”不吃公款吃老板,打起“游击战”吃高档小区一桌餐,穿上“隐身衣”变换花样收礼送礼等逃避监督的新问题,让形形色色的“四风”无处遁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要迅速核查处置,从严从重查处,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节日期间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做好信息报送
对本单位发现的“四风”问题,要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10月10日上午10:00前将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问题工作情况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毛维明,联系电话:0931-8452621,传真:0931-4818122)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