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欧宝app下载 ,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点击数:次 字体:
  交通事故后对创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对于挽救伤者的生命、提高伤者的生存质量、减轻伤者的家庭负担及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公众医疗急救知识的缺乏,无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现场的目击者,面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往往显得束手无策,因此我国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这也是导致我国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死及因伤致残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成功的交通事故现场急救主要包括正确的伤情判断和在此基础上及时正确的抢救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主要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及转运四大技术。
  一、正确判断伤情
  正确判断伤者的伤情是现场急救的首要任务。其次是使开放性创面免受再污染、减少感染,以及防止损伤加重。如果现场有多位或成批伤员需要救治,急救人员应首先迅速评估所有的伤员病情,以尽快发现   更多生命受到威胁的伤员。
  伤情评估可依“初级创伤救治”(PTC)项目中的A、B、C、D、E的顺序进行:
  A 气道情况(Airway):判断气道是否通畅,查明呼吸道有无阻塞。
  B 呼吸情况(Breathing):呼吸是否正常,有无张力性气胸或开放性气胸及连枷胸。
  C 循环情况(Circulation):首先检查有无体表或肢体的活动性大出血,如有则立即处理;然后是血压的估计,专业医护人员可使用血压计准确计量。
  D 神经系统障碍情况(Disability):观察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有无瘫痪,尤其注意高位截瘫。
  E 充分暴露(Exposure):充分暴露伤员的各部位,以免遗漏危及生命的重要损伤。
  在伤情评估的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判断伤者有无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在交通事故中十分常见,一旦发生,其致死率和致残率很高,因此不容忽视。交通事故中,某些人员可能由于惊吓和紧张,导致其对外界事务反映迟缓,但这并不表示有实质性的颅脑损害。因此,对伤者首先应大声呼唤或轻拍,判断其是否清醒,有无昏迷。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轻拍伤者时,严禁用力摇动伤者,防止造成二次损伤。对于清醒的伤者,应询问其在事故中头部有无碰撞,有无头痛、头晕、短暂意识丧失等症状,并注意检查伤者有无头部的表浅损伤,如头皮血肿、头皮裂伤等。如果伤者出现上述情况,即使当时没有其它不适,也需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必要时留院观察。
  2、判断伤者有无脊柱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在交通事故中致残率很高,与其它交通事故创伤不同的是,大多数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均有比较明显的伤害暴力与身体接触过程,如头部被车辆撞击或头部撞击于硬质物体(如车窗)或地面等,而脊柱损伤可能源于车辆的突然加速或减速运动。例如在车辆突然停止(正面碰撞)或突然向前方运动(被其它车辆追尾)过程中,驾乘人员特别是乘坐无头枕座椅的人员,极易出现颈部的挥鞭伤。而对脊柱骨折伤者不正确的搬运,很可能导致伤者的脊髓受损,造成伤者截瘫,给伤者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因此,对于每个伤员,在搬动之前,必须确定其是否有脊柱损伤。如果伤者出现颈后、背部或腰部疼痛,棘突压痛,均提示有可能出现脊柱受损。对于昏迷的伤者,现场急救和搬运中,应按照有脊柱损伤处理。
  3、判断有无骨折:受伤部位疼痛、压痛、肿胀,均可怀疑有骨折,如果出现轴向叩击痛(如叩击伤者足底导致其大腿疼痛)则高度怀疑疼痛部位有骨折存在,如果出现局部畸形和异常活动,则基本可以确定骨折的存在。
  4判断有无胸、腹部脏器损伤:如果伤者出现胸部疼痛、压痛、呼吸困难等,提示有胸部损伤存在,如果伤者出现皮下握雪感,提示伤者有皮下气肿。如伤者出现腹痛、腹部压痛,肝、脾、肾区叩击痛,则应怀疑伤者有相应的脏器损伤。
  在伤情的判断过程中,要求检查者采用的方法要简单、有效,检查手法准确,轻柔,防止增加伤者的痛苦并造成二次损伤。发现有怀疑颅脑损伤或胸、腹部脏器损伤的伤者,应尽快通知警方和急救中心,说明情况。
上一篇: 正确进行现场急救[ 03-17 ]
下一篇: 2010心肺复苏指南[ 03-17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