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医保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一、降低市医保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住院报销比例相对提高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8万元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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