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门诊处方管理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近期市医保局针对大处方、用药与申办病种不符处方、无签名处方、等不规范处方对各医院所开出的,在众友药业公司各零售门店2013年3月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购药处方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处方1836张,其中抽查不合格处方859张。我院被抽查处方3张,其中1张不合格,为用药与申办病种不符。
为防止上述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对特殊门诊处方的管理,特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特殊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规范我院长期门诊服务。
一、为规范处方书写方式,特殊门诊处方停止使用医保手工专用处方,用本院机打处方,由医保办打印、审核盖章后方可缴费、取药。
二、任何病种特殊门诊用药必须为申办病种的常规用药,且药量不得超过一个月药量。
三、本院没有需外购的药品处方必须严格按照处方书写规范开具,并由开方医生签名。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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