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期门诊遗留医疗费用核报的通知
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自2012年 8月实施以来,由于二代卡发放较晚加之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对市级统筹后的经办程序不了解,部分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没有及时结算,请手持全额垫付费用发票的长期门诊患者于5月15日前携带所有处方及发票前来住院部二楼医保部办理报销。
医保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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