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1 、省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单位开出的 “ 省社保中心统一印发的介绍信 ” 、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2000 元。
2 、市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并刷卡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3000 元。
3 、城关区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城关区政务大厅开出 “ 专用介绍信 ” 、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3000 元。
4 、城镇居民医保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局开出专用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3000 元。
5、 离休病人住院,须带本人医疗证、单位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办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押金
500 元。
6 、办理入院手续后,证、卡由医保科统一保管,待出院结账后退还。当医保病人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押金时,请补交押金,出院结帐时多退少补。
7 、医保自费包括四部分:①城关区起付标准 400 元,其它为700元。②部分支付,城关区职工乙类 10%。其他乙类支付 20% 。③城关区职工无个人自负比例,其他有个人自负比例。④自费费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外项目)。
8 、凡下列情形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吸毒、美容、生育、工伤、职业病等。
9 、工伤、生育保险患者须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市医保局开出住院申报单(区医保局开出专用介绍信)、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医保科核对后办理入院手续。生育押金 3000 元,市医保工伤患者住院期间所有费用暂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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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病人住院须知[ 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