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可在我院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兰州地区定居,户籍迁入兰州地区并根据当地规定在当地社保局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的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兰州地区连续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
3.长期驻兰州工作人员:是指参保单位派驻兰州地区工作且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我院临夏州异地安置人员结算方式
患者治疗期间需个人垫付全部住院费,待治疗终结后,将住院发票、住院信息和费用清单发至临夏州医疗保险中心,由该中心完成结算,并将结算信息反馈至我院医保处,由我处人员为患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临夏州异地结算安置人员结算场景
临夏州异地结算安置人员结算场景
三、意义与目的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状况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在发生疾病时都愿意选择更好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临夏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省内大型医院开展参保患者住院费异地结算,给临夏州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同时扩大我院病源,增加我院影响力,扩大我院知名度。
医保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