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供货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作者:
为督促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供应商廉洁供货,有效防止我院医疗购销领域不正之风,6月1日下午,我院纪委办组织药品、高值耗材供货商共90余家签订《廉洁供货承诺书》,党委书记李勋堂、纪委书记、副院长张晓刚、副院长靳子明到会并讲话。
《承诺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承诺,要求医务人员、供应商严格执行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不请吃喝、不请娱乐、不送回扣和红包,供货商有义务协助院方监督医务人员和采购人员的购销行为,如发现院方工作人员有违规操作,立即向本院纪检部门如实举报。
兰州瑞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闫安代表所有供货商发言,他承诺,所有供货商将严格遵守承诺书内容,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患者利益。
张晓刚书记、靳子明院长分别从自身分管工作对供应商提出诫勉和要求,李勋堂书记代表医院党委与供应商签订承诺书,他要求供应商要认清当下反腐败斗争形式,廉洁从商,切实保证患者各项权益。
此次与供应商签订《廉洁供货承诺书》,是我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对于医院营造购销领域的清正廉洁氛围,有效预防商业贿赂,实现廉洁行医,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纪委办)
宣读承诺书
签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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