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对此,中央纪委负责人表示:“胡锦涛同志在重要讲话中的这一结论,是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在认真回顾我们党9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光辉历程、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对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作出的科学论断,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践充分表明,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 “世界上一些执政的大党老党因腐败而丢掉政权的例子很多。”中央纪委负责人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最高检察院负责人也表示,这一结论既是对我们党建党90年历史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在整个党的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地位的阐述。 “纵观古今中外历史,人心向背直接导致政权更迭,而执政者的清廉与腐败则是决定人心向背的重要因素。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建立新中国,成为执政党,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我们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新的历史使命,同样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因此,我们要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保持党的廉洁,做到廉洁执政。”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说。 反腐败,成效明显问题突出,任务依然艰巨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到,当前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其中一个危险是“消极腐败的危险”。那么,当前我们面临怎样的反腐败形势? 中央纪委负责人表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当前,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等等。”中央纪委负责人说。 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认为,“七一”讲话把消极腐败列为“四个危险”之一,一方面是因为消极腐败严重腐蚀党的肌体,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而长期执政又往往容易滋生腐败,从而使其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社会现象,消极腐败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 “虽然近年来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反腐败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说。 四个“更加”,再次彰显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几个“更加”意味着什么? “四个‘更加’再次彰显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对此,中央纪委负责人说,“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要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认为这四个“更加”,是对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 他表示,“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向全党、全国人民、全世界昭示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治理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党、廉洁政府,实现廉洁政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着力点。我们只要把这四个“更加”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中,反腐倡廉建设就一定能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方面,我们可以有怎样的期待? 对此,中央纪委负责人表示,预防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紧密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反腐败国家战略,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通盘考虑,科学设计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制定一个完整的、科学的预防腐败工作方案,以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据介绍,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牵头部门以及地方承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都在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及时启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为《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续阶段及实施完毕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指导。 中央纪委负责人表示,还要整合力量利用科技防控腐败问题的发生。目前一些地方和行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海关实行电子通关管理系统,深圳推行电子监察,上海运用“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等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着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必须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特别是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针对当前消极腐败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廉政建设的具体条规制度,更要注重制度的顶层设计和配套体系建设,如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现金和票据管理制度、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等。有了这些基础性制度,腐败必然会有效减少。”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