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治共识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5日 作者: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临床救治主要包括早期积极的胃肠道净化排毒、特效解毒药物与血液净化技术的应用、对症支持治疗及并发症防治等综合治疗。为了规范各级医院临床医师对AOPP的诊疗实践,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共识委员会组织众多专家制订了《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治临床专家共识(2016)》。

主要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1:胆碱酯酶活力测定是AOPP诊断特异的实验指标,全血胆碱酯酶(ChE)活力(包括血清胆碱酯酶活力)测定可作为AOPP诊断、分级及病情判断的重要指标。

推荐意见2:通过明确的有机磷农药(Ops)接触史,典型临床表现,结合胆碱酯酶活力测定,一般无需毒物检测即可临床诊断此病。

推荐意见3:如果临床表现程度与胆碱酯酶活性结果不一致时,应弱化胆碱酯酶活力的意义,更加重视临床情况的综合判断。

推荐意见4:现场救治时应注意评估患者生命体征,维持生命体征稳定,迅速清除毒物,有条件时应尽早给予解毒剂治疗并尽快转运至有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

推荐意见5AOPP应常规尽早、彻底进行洗胃,但需注意维护气道的安全性。对明确AOPP中毒的患者宜用温清水、2%碳酸氢钠(敌百虫禁用)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对硫磷禁用)洗胃。

推荐意见6:推荐氯磷定作为解救AOPP的首选复能剂,如无法获得氯磷定可选用碘解磷定。氯磷定一般宜肌肉注射,也可静脉缓慢注射,首次剂量推荐见表1,随后以0.51.0g2小时1次肌肉注射,随后根据病情酌情延长用药间隔,疗程一般35天左右,严重病例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

推荐意见7:诊断AOPP后应尽早予以抗胆碱能药物治疗,具体用药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体征和胆碱酯酶活力调整,同时需兼顾个体化原则。

阿托品化指标包括:口干、皮肤黏膜干燥、颜面潮红、肺部啰音显著减少或消失、瞳孔较前扩大、心率90100/min等。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临床阿托品化的指标仅作为临床参考指标,不能因盲目要求“达标”而无限度地使用阿托品。

一般情况下阿托品静脉注射14分钟即可发挥作用,8分钟效果达到峰值,全身性作用可维持23小时,首剂用量参考表中推荐(表2),一般首次给药10分钟未见症状缓解即可重复给药,严重患者每5分钟即可重复给药。

重复剂量多采用中度、轻度量,达“阿托品化”后给予维持量。维持量一般轻度中毒:0.5mg46小时1次;中度中毒:0.51mg24小时1次;重度中毒:0.51mg12小时1次;中毒好转后逐步减量至停用。

盐酸戊乙奎醚:用药达标指征为(“长托宁”化):口干、皮肤干燥、肺部啰音减少或消失,心率和瞳孔不作为其判断指标。

一般首剂量参考表2,维持剂量一般轻度中毒1mg12小时1次;中度~重度中毒12mg812小时1次。

推荐意见8:推荐对重度AOPP患者尽早行血液灌流治疗,血液透析或CRRT治疗仅在合并肾功能不全或MODS等情况时进行。

推荐意见9:中间综合征(IMS)(或呼吸肌麻痹)的治疗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早期识别,及时、正确的高级生命支持(特别是呼吸支持)为救治的关键。

推荐意见10:发生反跳后应积极寻找可能导致反跳的原因并予以去除,同时可重新按照胆碱能危象予以解毒剂治疗。

推荐意见11:全身及脏器功能支持治疗为AOPP救治的关键环节之一,维持和尽早恢复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为治疗的重点。

推荐意见12:重度AOPP患者应常规进行生命体征(血压、心率、血氧饱和度、呼吸)及脏器功能监测,及时收住E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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