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兰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同步实施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作者:
兰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同步实施
   26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每日甘肃网8月18日讯(兰州晨报记者 赵汇)8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医改办获悉,兰州市医改办日前组织召开了全市公立医院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自8月26日零时起,兰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这是兰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标志性开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成为此次医改的关键性任务和首要任务,各医院将在8月26日零时,全面彻底落实。此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的实施时间也为26日零时,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医改办和省医改办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安排部署了兰州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时间节点,改革任务和相关保障,兰州市物价局就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则、数据测算、调整范围以及数据监测进行了说明,并对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后的监测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兰州市医改办明确8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节点,并部署了三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成为此次医改的关键性任务和第一位任务,各医院要在统一的时间节点,全面彻底落实。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进行弥补,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上去,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治疗价格。兰州市按照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价格调整消化75%,办医主体补助15%,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消化10%。在时间节点上,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三是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根据药品零差率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经过对医保基金的测算,调整相关医保报销政策,并实现与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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