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作者:

   一、医疗设备部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组织全院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工作,协同临床科室进行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
   二、医疗设备部认真收集整理各科室《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审批表》及《可行性论证书》,会同财务等部门组织编制来年设备采购预算,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通过。
   三、医疗设备部严格按照当年批复的预算,有计划的分批组织设备论证,有必要时需外请相关专家参加。
   四、医院设备委员会具体负责设备的论证会,申报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五、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1.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2.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3.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4.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5.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六、医疗设备部根据医院设备论证结果,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按医院采购制度严格执行。
   七、医疗设备部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审核,实行专人技术负责,参与采购、安装和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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