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管理、应急调配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作者:

    一、管理
    1.设备维修科负责定期对所管辖区域的急救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对科室所使用急救设备记录进行检查,对在使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在定期维护时对闲置设备进行开机试验,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应立即维修。
    3.使用科室在每次使用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在最短时间内与医疗设备部进行沟通,相关人员立即组织进行检修,遇到无法排除的故障,设备部负责及时向分管领导、院长汇报决定后按批示处理,以保障急救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二、应急调配
    1.医疗设备部保障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电话值班制,保证通讯畅通,临床科室遇到紧急情况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医疗设备部主任和工程师。
    2.对于国家规定的长假期间,在放假前48小时,医疗设备部应将《值班人员表》上报院长办公室、医务部。值班工程师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接到报修电话后必须及时响应。
    3.医疗设备部将医院所有急救设备明细单、存放地点、完好状态等详细资料报送院长办公室、医务部。
    4.全院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心脏起搏除颤仪等设备在应急状态下医疗设备部有权调配使用,各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调配。
    5.当收到上级部门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医疗设备部应立即派驻值班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两人值班。
    6.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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