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省医保长期门诊报销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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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省医保长期门诊报销于11月13号开始,截止到11月30号。请于11月13号之前,将11月30号之前所需用药全部取完。
今年的处方和发票有新的粘贴标准,请携带医保证、身份证、今年长期门诊所有开药处方和门诊发票在11月13日至11月30日之间前来住院部二楼医保科进行粘贴然后办理报销。
由于前来报销患者较多,请按时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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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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