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糖尿病伴并发症的定额结算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9日 作者:
    兰州市医保局近期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结算中糖尿病伴并发症的定额结算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2014年1月至7月糖尿病伴并发症的定额结算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并把自查出的违规医保基金上缴市医保局,于8月30日前形成报告报医保局。我部现已开始抽调所有糖尿病病历进行审核,希望涉及到的科室能高度重视,并配合医保部的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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