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城镇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调整
从8月1日起,湖北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调整标准为: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从400元下调到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保持500元不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将从600元上调到1000 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调整标准为: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从100元上调到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从350元上调至4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将从600元上调到800元。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暂不变。原居民医保规定“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在惠民医院不设起付线,以及享受低保的重残人员住院不设起付线的政策不变。此外,一个保险年度内,2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除一级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降低200元。
【广西】玉林市调整医保药品目录
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今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已进行了调整规范,新增剂型西药部分为31种,中药部分为10种,新增复合药15种。其中,“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中,增加了氨麻美敏片等11种药品。
【江苏】南京养老院将可刷医保卡看病
近日,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和民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除了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予以基金支付等措施外,还明确提高了家庭病床的待遇水平,取消了原先一直在执行的家庭病床起付门槛,降低了个人自付比例。将医保基金支付限额由每季度1500元提高到现在起每月1350元;针对老年医疗护理结算办法也作出调整,对符合规定条件入住医保定点老年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的7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按二级医疗机构100元/床日、一级及以下按90元/床日标准,并按月进行结算;对因临终关怀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按照每人不超过15天、每天35元的标准给与一次性补贴。
【青海】西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已定
近日,西宁市继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力度。灵活就业的“4045”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下岗家庭成员、部分对越作战退役军人等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70%。
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为“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社保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60%─100%养老保险不同的缴费比例分别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按8%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时,补贴其6%的部分,由个人承担2%的部分;按4.2%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