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改革,细节要服从全局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作者:

    年终奖是否纳入缴费基数,这个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中细节的取舍,应该服从于改革的全局。养老金并轨改革的目的,不仅是建立全民统一的养老制度,而且要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弥合社会分歧。

    今年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近日,又有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各地实施细则中对缴费基数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据了解,有些地区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了公务员养老金缴费 基数,但也有大量地区未将其纳入。

    之所以要进行养老金并轨改革,是因为之前的“双轨制”饱受诟病。养老金作为一种公共品,理应体现公平原则,但“双轨制”却非如此。党政机关、事 业单位有一套退休制度,个人无须缴纳社保,退休后养老金由财政统一支付。另一套是企业单位实行的“缴费型”养老保险统筹制度。经过一番广泛讨论后,养老金 并轨改革终于上路,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有关决定,自此全国数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告别“免缴费”时代。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出台了养老金并轨方 案,预计至今年年底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将初具规模。

    过去一段时间,按照国务院部署,各省市陆续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并轨改革实施细则,缴费和待遇、改革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等主要方面基本保持一 致,但在缴费基数是否应纳入年终奖,这个细节上各地存在着差异。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 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基数通常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等。如果把年终奖金也算进去,基数做大了,单位缴纳的保险费部分也 就相应增加,未来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增加。

    从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情况看,由年终奖引起的缴费基数增大,这部分变化可导致个人每月养老金多领取几十至几百元不等。这部分利益说大不大,说小不 小。在养老金并轨改革中,年终奖是否纳入缴费基数,只是一个小的细节,但这个细节却又足以引起一片争执和侧目。首先这个地区间的政策差异,会让不同地区的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生攀比和争执。同时,在目前众多企业未将年终奖纳入缴费基数的情况下,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先尝先试,必定会引起舆论的质疑。

    年终奖是否纳入缴费基数,这个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中细节的取舍,应该服从于改革的全局。曾经的养老金“双轨制”,不仅在制度层面存在严重的权利 和义务的不统一,更在制度执行的结果上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两个制度下养老金水平的待遇差不断扩大,导致目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平均高出企业退 休人员一倍以上。养老金并轨改革的目的,不仅是建立全民统一的养老制度,而且要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弥合社会分歧。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与工资标准上调等改革配套措施一并推出,已经可以基本保证改革前后相关人员待遇“无缝”衔接。在这种情况下,将年终奖纳入缴费基数,此举将再次拉升机 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水准,这无助于养老金水平待遇差的弥合,因此不符合改革大局。

    当然,在养老金并轨改革中,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该得到政策倾斜。同时,在弥合养老金水平待遇差的过程中,也要加大企业退休 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提高力度,以尽快提高其养老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总之,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扩大缴费基数,还是其他任何改革举措的推出,都要考虑是否有利 于改革全局,合则用之,不合则弃之。2016-09-20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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